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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臨時會昨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前台南縣長蘇煥智表示,「修法通過後才是真正把關的開始!」他強調,政府要扮演的是「規範制定者」及「仲裁者」的角色,而不是事事攬權的「要我同意」的威權者心態。

蘇煥智在臉書表示,未來法律生效後,究竟「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勞動部」是否有儘到把關責任,的確是需要國會議員善盡監督職責,這也是後續在野黨可以施力的地方,也是勞動團體應該監督勞動部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具體作為。

他指出,雖然社會大體上支持勞基法應該更彈性,「但坦白講這次勞基法修改的立法技術並不好」,理由共有四點。

一、如果採取每一個企業個案申請,則勢必造成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部會)及勞動部的業務量大幅澎漲,可能先「過勞」的就是中央各部會及勞動部的官員。

二、而且對企業而言,申永利樂園娛樂城百家樂球板gb588.net必發網現金版現金板befa168.com請的時間也可能拉的很長,不確定性變高。而且企業會增加不少的行政成本。

三、如果各個行業以通案的情形向中央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現金板現金版通博娛樂城tb1658.net及勞動部提出申請,則必需法律有明文授權規定,如果沒有此一清楚的授權,則解釋上應該是「個案申請」。這也是為什麼從一開始,我就建議應採取限縮性「列舉式」的立法方式的原因,先由各個行業提出他們需要「七休一彈性調整」的時機及案例,而整合出類型化的例外情形,來尋求勞資雙方共識及各界的共識,而直接入法。

四、政府官員也將陷入過勞危機。其實政府最好是衹扮演「整合者」及「規範制定者」及「仲裁者」的角色即可,那就不必如目前通過的修法,需採取二個中央部會「政府許可制」,層層把關,造成政府公務人員龐大的工作負擔。
前民進黨籍的台南縣長蘇煥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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